輝瑞公司被英國監管機構裁定敗壞製藥行業聲譽,並於疫情高峰期在社交媒體宣傳未經審批的新冠疫苗。 違反的六項守則包括:
違反守則第 2 條: 損害及降低製藥行業的信譽。
違反守則第 3.1 條: 推廣未經審批的藥品。
違反守則第 7.2 條: 發佈誤導性聲明。
違反守則第 7.9 條: 所發佈聲明中沒有提及已有證據顯示可出現之不良反應。
違反守則第 9.1 條: 未能保持高標準。
輝瑞的一位高級員工於 2020 年 11 月疫情高峰期在前稱為 Twitter 的 X 上發佈未經審批的疫苗有效率達到 95%。 隨後再有 4 名更高級的輝瑞員工 re-tweet 該貼文,但文中完全沒有提及任何在測試中顯示的不良影響。
投訴人表示,他們已多次致函 PMCPA 投訴輝瑞濫用社交媒體來誤導和非法宣傳他們的新冠疫苗,而且實際情況證明這種不端行為比人們想像的更為嚴重,不但延伸到輝瑞的最高層,而且顯然一直持續到現在。
PMCPA 的裁決指出,該條推文單方面宣傳未經審批疫苗的有效率,但卻沒有提供完全的資訊,不但誤導公衆,更主動傳播到醫療專業人員。
這態度不是躺平著撕破臉是什麽? 而且對輝瑞來説,根本是「睬你都傻」!
也難怪,這是輝瑞第 6 次因其違規行為受到英國藥品監管機構的指責。 PMCPA 於 2022 年 11 月裁定輝瑞 CEO 在兒童疫苗方面發表了誤導性聲明;現在連美國 Texas 總檢察長 Ken Paxton 也起訴輝瑞非法誤導公眾有關其 COVID-19 疫苗的有效性,並阻礙公眾對該產品的討論。 此外,輝瑞亦多次因爲賄賂醫務人員及藥品經銷商而被判罰數以十億美元的罰款,隨便網上都容易搜尋到。
但對於一個慣犯,錢已到手,股價又賺了不少,你說他違規也好、殺人都好,你們儘管說吧,反正人家 “business as usual”。
不管什麽副作用、心肌炎、敏感症,香港政府在推行輝瑞 COVID-19 疫苗及藥物亦不遺餘力,當中有沒有金錢瓜葛可能永遠沒有人知曉。 反正幾乎可以肯定下一個疫情會來臨,到時一樣的套路,一樣的規模,人們不還是要照樣「硬食」嗎?
https://www.pmcpa.org.uk/media/cwvkqvyz/3741-case-report-28-march-2024.pdf
https://www.gbnews.com/health/covid-vaccine-pfizer-uk-ruling
https://www.telegraph.co.uk/news/2022/11/26/pfizers-ceo-rapped-regulator-making-misleading-statements-childrens/
https://www.fiercepharma.com/marketing/old-tweet-new-problem-pmcpa-chides-pfizer-over-uk-staffers-2020-twitter-misstep
https://www.cnbc.com/2020/11/18/coronavirus-pfizer-vaccine-is-95percent-effective-plans-to-submit-to-fda-in-days.html
https://www.texasattorneygeneral.gov/news/releases/attorney-general-ken-paxton-sues-pfizer-misrepresenting-covid-19-vaccine-efficacy-and-conspiring